问题 | 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教育总结(问:请结合《党章》内容,谈谈对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理解) |
释义 | 1.问:请结合《党章》内容,谈谈对“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理解 党内法规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有力保障,是依法治国进程中必须遵循的重要依据,党内法规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引领,是促进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的重要保障。党不治,择国不治;党无纲常,则国无纲常。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只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搞好了,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依照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实现。因此,必须在宪法法律基础上提出更加严格的党内制度约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推动国家治理逐步现代化。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旗帜鲜明地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目的就是把党规党纪的笼子的眼儿编得更小、标准更严,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这是由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的。我们党是按照自己的政治纲领、政治路线,为实现崇高的政治目标而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由先进分子组成的政治组织。“树德莫如滋,除害莫如尽。”只有党规党纪严于国法,以更严的标准要求和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才能永葆党的先锋队性质。 这是由党的执政使命决定的。我们党肩负着领导13亿多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责任重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党规党纪的存在,就是让每一位党员铭记自己肩上的责任和特殊的使命。在领导人民全面推进的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多甚至更为严苛的要求,这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来说,是理应如此、不言而喻的。 这是由党员的先进性决定的。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责任的公民。国家法律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底线。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认同和接受 的规范和约束,是对每位党员入党的基本要求。当你握紧拳头向党旗庄严宣誓时,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享有的权力和自由,就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党员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放弃的要更多,责任和担当要更大。有些事情,普通公民可以做,党员就不行。因此,自觉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是每一位党员的自愿选择,也是对党的庄严承诺。 2.怎样理解党规党纪严于国法 在当今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两者之间是根本一致的。 从性质上看,党领导人民干的事业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搞的法治也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法治;从宗旨上看,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既体现了党的根本宗旨,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从任务上看,党带领人民实现现代化,包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法治建设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所以说这两者是根本一致、内在统一的。 总之,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二者是并行不悖的,缺一不可。 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同时坚持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正如有的群众所说:“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本质上是一致的,这个木鱼需天天敲。 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只有以更严的党规党纪来要求自己、约束自身,才能确保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肩负起历史使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这一鲜明的论断,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对新形势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3.法律法规学习心得 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说“从生活与教育的关系上说,是生活决定教育。从效力上说,教育更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 教育承担了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社会化的重任,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其中的意义更是毋庸置疑。 人生在世,难免遇到难以抉择的时候,但,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的阴影仍然存在,不少学生成了应试教育条件下的失败者。他们年龄还小,心理压力大,心理发展很不稳定。 在他们身上,容易养成不良习惯,发生违法行为,加上一些学校应试当先,忽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易导致上述学生造成或轻或重的法律后果,使得青少年犯罪率越来越高。因此当前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充实和完善学校对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不过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 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收集你失去辨别善恶的能力。渐渐地,你就会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学习《魏书生教育》心得体会 4.求一篇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最好300字 我是小学生 加以修改就好!希望你满意!!! 如今十二岁的小学生,还能背出几条他们当年遵守的《中(小)学生守则》,“尊敬师长,热爱集体,团结同学”,这些简单、朴素的条文,曾在无数人的学生时代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今年秋季开学,“老”《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完成了多年的历史使命后,首次被“刷新”了。在新的《守则》和《规范》中,增加了许多新鲜词汇,体现了与时俱进。 缘何“更新”: 从新的《守则》和《规范》中,我们突出感受到的是以孩子为本,是与时俱进,是切实可行。比如,由于让学生自尊自爱,很重要的一点是珍爱自己的生命,使自己的身体健康并不被伤害,因此《守则》中有了“珍爱生命”的要求;鉴于网络飞速发展对学生产生的影响,《规范》中添加了“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的内容;考虑到在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形势下,学生的一些作业可以由几个同学一起研究讨论完成,因此,《规范》中在完成作业的条款中删掉了“独立完成”的要求,等等。 这些修改贴近了学生实际,顺应了时代发展。 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守则》和《规范》集中体现了对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和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对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身心健康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些条款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新情况,需要修改;有的则需要根据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补充新的条款。此次对《守则》和《规范》的修订,就是为了适应新形势对中小学生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在修订过程中,教育部先后组织北京、上海、河北、福建等地的校长和专家进行了研讨,并分别召开了各年级的学生座谈会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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