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现口头恐吓威胁犯法吗? |
释义 | 口头恐吓威胁一般不构成犯罪行为,除非造成严重后果。威胁行为包括肆意挑衅、殴打、骚扰、损毁财物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会构成犯罪。随意殴打他人需出于不健康动机且情节恶劣,多次殴打或导致严重后果等。殴打行为不必造成伤害,针对物行使有形力不算殴打。口头威胁如未造成后果一般不违法,但造成严重伤害会受刑事处罚。 法律分析 一、出现口头恐吓威胁犯法吗? 出现口头恐吓威胁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构成发犯罪行为。威胁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威胁他人构成犯罪的要件是什么?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1、只要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即使没有接触人的身体的,也属于殴打。例如,向他人身体挥舞棍棒但没有接触到他人身体的,成立殴打。 2、在中国,殴打行为不是伤害罪的未遂犯,所以,殴打不以具有造成伤害结果的危险性为前提。换言之,倘若某种行为只能造成他人身体痛苦,但不可能造成伤害,也属于殴打。 3、如果行为人针对物行使有形力,因而对人的身体以强烈的物理影响的,由于不是针对人的身体行使有形力,不宜认定为殴打。 4、使用有形的方法不等于行使有形力。例如,使他人饮食不卫生食品后胃痛的,虽然是有形的方法,但不应评价为殴打。 5、由于寻衅滋事罪具有补充性质,所以,殴打不以造成伤害(轻伤以上)为前提。但是,一方面,造成了伤害结果的伤害行为,无疑符合殴打行为的要件;另一方面,如前所述,寻衅滋事罪的法定刑重于故意轻伤的法定刑。所以,殴打行为造成轻伤害结果的,也可能被认定为随意殴打类型的寻衅滋事罪。 6、基于同样的理由,殴打不以聚众为前提,更不以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为前提。但是,随意聚众斗殴的行为,通常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口头的威胁恐吓行为如果没有采取相应的行为,或者没有造成相对应的后果的,一般不会构成违法的行为的,但是如果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的,且对他人的身心健康已经造成一定伤害的,也将会视为违法的行为,严重还需要接受刑事处罚。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口头恐吓威胁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除非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威胁他人构成犯罪的要件包括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等。殴打行为不一定要造成伤害,只要行使有形力即可构成。口头威胁恐吓行为若未采取相应行动或未造成后果一般不违法,但若造成严重后果且对他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并接受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五条 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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