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在哪儿办理? |
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房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那么很多人就会问,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怎么办理呢。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必须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办理。在此大家注意一点,如果承租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不止一人的,各方均应到场,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是有的时候委托书需要进行公正,因此建议能够本人去最好本人亲自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一、出租房屋不登记怎么处罚 出租房屋后,应在一定的期限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的,经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仍未登记的,将面临罚款等处罚。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租赁登记,由当事人向区主管机关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二)房屋租赁合同;(三)出租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明;(四)承租人身份或法律资格证明。在实践中,有许多出租人和承租人嫌麻烦或者法律意识淡薄不去办理备案,实际上经过备案后能对承租人的权利进行保障,比如有的城市办理居住证,需要租赁登记备案半年以上,如户口不在当地,经过备案后,孩子可以入读房子所在地的学校,所以一定要及时备案。 二、房屋转租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转租的注意事项如下: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一、房屋转租的程序如下: 1、原承租人取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将其原出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再出租; 2、原承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转租合同; 3、将转租合同和原房屋租赁证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 4、领取经注记盖章的原房屋租赁证,缴纳有关税费。 二、房屋转租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 2、承租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转租合同; 4、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材料。 总之,有些租客租到房屋后会将其转租,在房东同意下是可以的。如房东和租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则作为附属合同的转租合同也要解除。租客应当和次承租人说明情况。如租客未经许可将房屋出租,房东可以终止房屋租赁,并追究租客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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