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229条第2款讲的什么 |
释义 | 刑法229条第2款讲的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具体量刑。即承担资产评估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达到严重标准的,构成本罪,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或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披露不重要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披露不重要信息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哪些 根据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2、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3、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三、刑法虚假证明文件罪的犯罪构成怎样的 《刑法》中规定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职责的人员或单位,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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