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您好,首先不动产是以登记制度表明物权所有权的,房屋登记在两个人名下的即说明是夫妻共同共有的,或者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另外在婚前贷款购买的,通常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对于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将房屋登记为夫妻共同共有的,没有其他例外约定的是有可能视为是将自己婚前的部分赠与对方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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