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灵山县绕城公路是省道S312乐民至峒中公路中的一段,属于自治区政府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是区交通运输厅“十三五”建设规划前期工作项目,灵山县“十大重点攻坚项目”之一。项目业主为灵山县灵通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前期工作由灵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推进,目前已完成立项、工可、水保、环评、地灾、压矿、用地预审、社稳评估、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及安全。 法律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第五条 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工程初验;初验合格的,可以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并具备基本运营条件的,可以进行试运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并报有关部门备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正式运营。安全设施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新建、改建、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不得投入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