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为促进桂平市经济社会发展 完善区域公路网布局解决桂平市浔江南北两岸的连接问题改善群众出行条件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会员 批复了桂平东塔浔江大桥项目拟建的桂平浔江大桥及其引道工程,位于桂平黔江、郁江、浔江 三江交汇处寻旺乡东塔村附近,离大腾峡坝址17 公里,桂平城区7 公里,北起江北新区 南接南广高铁火车站及梧贵高速寻旺瓦通出口 路线总长约3000 米(其中主桥长1500 米,引道长1500 米)桥宽30.5 米,引道宽42 米建设期3 年 项目总投资、拟引进资金额:5.4 亿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