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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漳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变更受理条件有哪些
释义
    一、漳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变更受理条件有哪些
    1、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2、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二、漳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变更的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要提交的证件到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并提交相应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凭证》。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配合:受理后,由市教育局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和专家进行审核。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准予通过决定书》,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获取办理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领取《准予通过决定书》、新《办学许可证》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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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6: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