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老师搜学生的书包或者搜身,涉嫌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力。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老师搜查学生,没有破坏学生财产,不涉及侵害学生财产权。学生的人身权受到侵害时,可以寻求法律保护。老师虽然享有教育和管理学生的权利,但并不享有法律规章的搜查权。另外说的是,老师指使学生互相搜查,也是对学生人身权利的漠视和侵犯,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