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是纲要的总体要求,在创新驱动、协调推进、绿色优先、开放为上、共享发展等方面均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实现路径。从广佛全域同城发展的角度,顺德对现代服务、数字经济、智慧城市特别是产业数字化的强调,对一系列涉及民生和群众关切的重大问题如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谋划,都很好把握住了顺德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征。体现了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与开放性。 展望未来,顺德作为珠三角重要的制造业重镇与供应链中枢,在“十四五”时期将在构建新发展格局方面承担重要的时代使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