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尽量走人多的大路。2.身上不要有太明显的值钱的东西(金项链、钻戒)。3.尽量不单独走夜路,宁可打的。4.深夜坐的士或者不熟的人的车,上车后若有什么可疑的情况,镇定的打个电话给朋友,闲聊的时候顺便说出自己坐的的士车牌号或者人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