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婚介机构必须单独设立,不得与其它中介行业或企业合署开展业务。 (二)婚介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应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 (三)婚介机构的名称使用应规范,如×××婚姻介绍有限责任公司,×××婚姻介绍所。 (四)申请设立婚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2.有计算机、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3.负责人具有中专或者相当于中专以上文化程度;4.具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注册资本和相适应的营运资金;5.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五)申请设立婚介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2.有计算机、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3.从业人员不少于2名。 (六)婚介机构不得从事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婚姻介绍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