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医保本身是一项惠民的福利政策,只有将其落实到位,才能让大多数人看得起病,不再为巨额医疗费用担忧。 医保报销新政策2018: 2021年医保报销新政策 1.2021年医保报销政策一: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4月7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确定,逐步将部分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特病和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今后随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因此,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有助于减轻参保人员的就医负担。 2.2021年医保报销政策二、单位缴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 会议确定,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缴费仍计入本人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实施此项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3.2021年医保报销政策三、个人账户可以给家属用了 会议确定,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这意味着,进入到个人账户的钱变少了,但是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了。 4.2021年医保报销政策四: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 会议确定,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完善稽核、内控等制度,严肃查处虚假住院、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与门诊共济保障相适应的付费机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