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唤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在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得?先承办执法?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承办执法?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被传唤?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对被传唤??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被传唤?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时。对当场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为,承办?员可以?头传唤有关?员。宣布?头传唤时,承办?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头传唤的情况记?笔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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