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交通警察直属二大队二中队违法处理厅。地址:淄博路和云门山路交叉路口东30米。电话:7272302。2、交警直属二大队三中队违法处理大厅。地址:东营区牛庄镇辛河路25号。电话:7175770。3、交通警察直属两大队四中队违法处理厅。地址:邓纯路117日。电话:7175773。4、交通警察直属两大队五中队违法处理厅。地址:西四路282号。电话:7175775。5、交通警察直属两大队一中队违法处理厅。地址:商河路17日。电话:7175761。6、交通警察直属两大队综合中队违法处理厅。地址:嘉祥路东首。电话:7272111。7、交警直属三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地址:大渡河路253号。电话:7175539。8、交通警察直属四大队违法处理厅。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东首。电话:7272150。9、交通警察直属大队二中队违法厅。地址:北二路和西一路口北100米。电话:7175787。10.交警直属一大队三中队违法处理大厅。地址:东二路田庄收费站。电话:7175763。11、交通警察直属大队四中队违法处理厅。地址:东二路105日。电话:7175767。12、交通警察直属大队违法处理厅。地址:黄河路220号。电话:7272398。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