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设施。气象事业属于基础性公益事业,气象设施是气象业务活动的基础设施,属于国有公共资产。气象设施尤其是气象探测设施,大部分是安置于室外的观测场内。近年来,气象设施被毁、被盗情况十分严重,这不仅浪费了国家大量的资金,干扰了气象工作的正常进行,更使长期积累的气象探测资料的连续性受到无法弥补的损失,势必影响到气象监测预报工作的进行和气象灾害的预防。过去出台的有关法规性文件,对保护气象设施起到了一定作用,为了加大执法力度,使气象设施的保护有法可依,故在相关法律条款中,为进一步明确国家依法保护气象设施,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设施,这对依法保护气象设施起到积极的作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十一条 国家依法保护气象设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设施。气象设施因不可抗力遭受破坏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力量修复,确保气象设施正常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