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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IPO锁定期规则
释义
    一、IPO?锁定期规则
    1、一般性规则
    (1)IPO前股东持有的股份一般锁定一年,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锁定三十六个月。
    (2)IPO前十二个月内增资扩股的股份要锁定三十六个月(从新增股份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算起)
    2、特殊性规则
    (1)IPO前十二个月内进行过转增、送红股,视同增资扩股,锁定三十六个月(从新增股份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起算)。
    (2)IPO前十二个月内其他股东以股权转让方式取得的股份,要锁定一年;但不排除根据监管层要求追加锁定的可能。但如果该等股份受让自控股股东,很可能要锁定三年。
    (3)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要锁定三年。
    (4)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其持有的股份要锁定三年。
    (5)同时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其持有的股份可能要锁定三年。
    (6)对发行人业务有一定影响的股东,或作为战略投资者的股东,虽然其成为股东的期限已超过首发前十二个月,也可能要延长上市锁定期,锁定三十六个月。
    二、IPO审核流程
    1、材料受理、分发。
    2、见面会。旨在建立发行人与发行监管部的初步沟通机制。
    3、审核。在反馈会前后进行,督促、提醒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做好尽职调查工作。
    4、反馈会。主要讨论初步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确定需要发行人补充披露、解释说明以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的问题。
    5、反馈意见落实完毕、国家发改委意见等相关政府部门意见齐备、财务资料未过有效期的将安排预先披露。
    6、初审会由审核人员汇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初步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其落实情况。发审会先由委员发表审核意见,发行人聆询时间为45分钟,聆询结束后由委员投票表决。发行人的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需要进行封卷工作,即将申请文件原件重新归类后存档备查。
    7、封卷并履行内部程序后,将进行核准批文的下发工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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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1: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