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鉴定自书遗嘱的真伪 |
释义 | 法院鉴定遗嘱真假时,可以通过鉴定遗嘱符合生效的要件,遗嘱是否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是否有公证等。 一、继承人不在场可以代书遗嘱吗? 继承人在场,代书遗属不一定无效。只要符合代书遗嘱的生效要件,遗嘱即可有效。代书遗嘱的生效与否与继承人是否在场无关,只要符合代书遗嘱的生效要件即可有效,但是继承人采用胁迫、欺诈等方式使得遗嘱人违背真实意思作出的遗嘱无效。 二、什么是遗嘱公证,如何办理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立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公证遗嘱的程序: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公证处受理; 3、遗嘱的审查; 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 5、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 三、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没有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打印遗嘱并不一定要进行公证处理,只有存在构成要件就是合法有效的。打印的遗嘱有效性应当按照由本人签名、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还需要符合下列构成要件: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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