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双方不见面时可以通过信件、电报、电传、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来签订合同。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电子合同可以明确显示合同内容,并随时方便查阅。 法律分析 双方不见面可采用信件、电报、电传、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签订合同。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合同能够明确呈现合同内容,并可随时调取查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该内容由 江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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