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断交多长时间作废 |
释义 | 医保的参保年限是不会作废。 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可以续缴医保,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时间合并计算(连续缴费),超过3个月的,只能重新参保。医保规定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 医保卡违规乱象的产生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监管缺位导致医保卡使用游离于监管真空地带。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参保者的救命钱,具有专款专用性质,不能挪作他用,这里面不仅有职工个人缴纳的费用,还有政府和单位统筹划拨的费用,城镇居民医保卡的违规使用,直接导致了医保资金的流失,损害的是公众的医保利益,流失的是国家医保资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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