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产证可以写小孩的名字。在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可以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同时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应当明确记载监护人与该未成年人的父子或母子直接关系。 法律客观: 房产证房屋所有权人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不能办理产权证。在房屋买卖时,房产证的交付并不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果。受让人并不能以取得出卖人的房产证为由,主张其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同样,房产证遗失后,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因此失去房屋所有权,权利人可根据登记簿的记载主张和行使权利,并可要求登记机关根据登记簿上的记载补发房产证。因而,房屋买卖合同也不以是否办理房产证或是否交付房产证为要件。依照我国《合同法》第131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可见,只要标的物合法、有权处分,对于标的物是否有相关证照,《合同法》并无特别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