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下埋藏物是否归民众自己所有 |
释义 | 地下埋藏物并不归民众自己所有的,根据法律规定,地下埋藏物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但在挖的这些埋藏物有具体的认领者的情况下,藏物应该归认领者个人所有。 一、具备什么构成要件才会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既可以是合法之物,又可以是违禁品、赃物。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2.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二、捡到东西如果拒不归还会构成犯罪吗 捡到东西如果拒不归还可能会构成侵占罪。行为人捡到东西的,该物品如果属于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如果行为人将其据为己有,且该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则构成侵占罪,被侵占财物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归还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三、侵占罪怎么认定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三百一十九条 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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