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生了别人的孩子法律怎么办 |
释义 | 婚外情属于法定的过错行为。在离婚时作为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更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一定金额的精神赔偿,对于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子女不必尽抚养的义务。 一、起诉离婚的财产法院法院怎么判?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按下列方式处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属于个人财产则不予分割。但如果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则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 二、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原则有哪些 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商一致的原则下分割财产,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得少,应该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的权利; 3、照顾子女和妇女的权益。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4、补偿原则。如果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而付出更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另一方应予以赔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三、婚姻中有过错的一方离婚时是否应该少分或不分财产 离婚时,如果夫妻一方出现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可以主张过错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但在实践中,对过错方完全不分的情况比较少,并且无过错方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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