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环境污染案件,可以去环保局投诉反映,要求查处。如当地环保局不予处理的,建议向上级环保部门投诉,最终都会做出处理的。如认为污染已严重损害了你们的人身及财产,你们有权提起环境污染侵权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对方立即停产停业,并赔偿你们的损失(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于此类案件较为专业,在诉讼中需要作出评估鉴定,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代为起诉,如认为当地律师可能会受到来自各方压力而无法正常执业的,可以异地聘请律师代理维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六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