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异地帮朋友买烟并进行邮寄的行为,只要数量符合相关规定,是不违法的。 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五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十公斤)。 用户邮寄烟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准多件邮寄。 【法律依据】 《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从既要照顾群众合理需要,又要制止通过邮寄方式倒卖烟草及其制品的原则出发,现决定恢复烟草及其制品的邮寄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地从1993年3月1日起恢复烟草及其制品的邮寄业务。 二、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五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十公斤)。 三、用户邮寄烟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准多件邮寄。邮电部门要加强收寄验视,防止一次多件或多次交寄的做法,并严格邮件封装,确保运递安全。 四、各地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与邮电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管理,做好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