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医院的政府部门叫什么 |
释义 | 医院归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地方的医院分别由地方各级卫生局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 2、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 3、未将应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的; 4、未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情况上报的; 5、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审核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 法律依据: 《医院投诉管理办法》 第四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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