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市区完成整村(区块)改造项目26个,2018年启动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基本“清零”。棚改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新开工棚改安置房3.4万套、交付1.2万套。4个未来社区入选全省首批试点。建成城市道路99公里,打通“断头路”19条,建成公共停车位9735个;市区完成10条道路综合整治,新建BRT5号、6号线,快速公交线网总里程超400公里。 法律依据:《市政府关于温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报告》 一、前期工作情况 我市自2012年启动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工作以来,得到了国务院、国家民政部,省委省政府、省民政厅,以及全市上下的大力支持,尤其是在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的积极推动下,今年7月22日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8月10日省政府下发了通知文件。根据国务院批复和省人民政府通知,撤销洞头县,设立温州市洞头区,将温州市龙湾区灵昆街道划归洞头区管辖,以原洞头县和龙湾区灵昆街道的行政区域为洞头区的行政区域,洞头区人民政府驻北岙街道县前路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