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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车辆行驶证不见了
释义
    

法律主观:
    


    1.《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行驶证》。 2.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必须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内,超过检验周期的,按机动车定期检验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客观: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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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