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材料有: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公司章程;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12、前置审批文件或证明; 1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