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标准 施行时间 |
释义 | 法律分析: 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通过《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记者从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规定》进一步补齐消防安全工作短板,为提升广东省城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助推消防事业科学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支撑。《规定》48项条文规定中,有15个“首次”和8项“创新”。3月9日,广东消防对《规定》主要亮点进行了解读。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万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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