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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超市买东西可以开发票吗
释义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双方之间形成法律上的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均受法律的保护。2014年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购物凭证和服务收据,是指消费者向经营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后从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处所获得的发票、购物单据或其他书面凭据。生活中,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通常表现为发票、收据、购货小票、信誉卡、价格单、保修单等形式,是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进行了消费活动的主要依据,是重要的书面凭证。当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向经营者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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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6 1: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