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简易程序调解诉讼费由谁承担 1、简易程序调解诉讼费的承担主体没有明确规定。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 民事诉讼 简易程序的规定有哪些 1、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2、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3、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 证人 、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4、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5、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6、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 上年度就业人员年 平均工资 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7、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无论是简易程序还是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纠纷,如果以调解结案,诉讼费有可能是原告和被告共同承担,不过民事纠纷案件当中的诉讼费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像是财产的纠纷的民事案件,诉讼费就和标的额相关。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网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客观: 一、简易程序撤诉后诉讼费谁出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诉讼费用,原告申请撤诉的,受理费用由原告承担,是不会退还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二、二审审限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三、再审审限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