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被执行人怎么才能解除 |
释义 | 失信被执行人解除可以通过履行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且通过通过申请执行人的确认履行完毕,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一、法院执行还款怎么还 1、法院途径:可以与执行法官联系,把费用给法院,由法院再给付对方,给付完毕,法院就会根据己方的申请,撤销己方的黑名单。2、债权人途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再向法院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 二、移出失信人名单后对征信有影响吗 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出来了,征信并不会随之消失,影响征信记录不仅仅包括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果贷款逾期不还或者存在别的违法犯罪记录都会影响个人的征信信用。 失信被执行人撤销条件:意味着失信被执行人如果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人民法院会从名单内撤销。 三、借钱不还起诉对方会列入失信吗 可以申请法院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物,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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