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规定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坚决落实中共郴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二、强化一线处信处访、调研
    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副处级干部每月到市接访处信一线(接访一科、接访二科、市人民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办信科、市驻长维稳劝返办、市驻京维稳劝返办)坐班接访不少于5天,阅批群众来信不少于10件。各科室强化对群众来信来访的分析研究,做到每周小结,每月分析。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针对3-5个信访问题,深入基层现场调处化解。
    三、强化信访问题处理
    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副处级以上干部既要亲自调处信访问题又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好首接、首办责任制,确保群众初信初访处理和办结率达到100%。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副处级以上干部每年要包案化解信访积案3件以上,各业务科室年初对信访积案进行清理并建档造册,采取交办、督办、协调等形式进行化解,化解率要达到95%以上。
    四、严肃工作纪律
    对来访群众和到本局办事的干部群众要热情周到、礼貌周详,严禁懒、散、慢、推等不良作风,杜绝语气生硬,态度粗暴。严守出勤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不准工作日早午餐饮酒,工作时间不得无故关闭通讯工具。未经批准,不准以局名义擅自外出执行公务活动,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
    五、加强督促检查
    局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执行中、省、市相关规定和本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教育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办事。局纪检监察对局机关工作作风、工作纪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切实加强督促检查。要将执行规定的情况,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和二级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凝聚班子合力,坚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任人唯贤,不准任人唯亲;坚持五湖四海,不准搞团团伙伙;坚持公道正派,不准拉关系、徇私情。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6: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