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三板股权质押贷款办理的流程是: (一)股权质押贷款申请;借款人上季末质押贷款的财务报表; (二)发行股权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 (三)发行股权的公司股东会(大会)同意质押的决议或者证明; (四)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