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人分立是指法人在组织上的变化。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的单独法人,原法人的权利能力和民事主体资格被消灭,或者部分人、财、物分为一个法人,形成新的法人,原法人的资格不变。经主管机关批准,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的,还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分立登记,并及时公告。法人分立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其权利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对象分立是指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原股东在公司和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保持不变。在实践中,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总公司往往将其分支机构改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此时,总公司也转变为母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