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投诉法院法官具体分析如下: 1、投诉法官可以向其所在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 2、可以向同级检察院反映或者举报; 3、还可以同级的人大常委会反映或者举报; 4、可以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或者中纪委举报。 投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口头投诉:直接向服务提供者或销售人员口头反映不满; 2、书面投诉:以书面形式向服务提供者或相关部门提交投诉信件,内容应当详细、客观、真实; 3、热线投诉:通过电话热线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投诉; 4、在线投诉:通过互联网平台、社交媒体等在线渠道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投诉; 5、到场投诉:直接到相关部门或机构现场投诉。 投诉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4、用人单位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受到威胁等; 5、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6、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限制、剥夺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等。 综上所述,投诉是权益被侵害者本人对涉案组织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实,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主张自身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的通知》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对下列单位、部门和人员实施监察: (一)本院各部门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二)下一级人民法院及其院长、副院长、副院级领导干部、监察室主任、专职监察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