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发现法官在案件处理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者不作为行为时,比如徇私枉法、贪污受贿等,可以去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中心网站进行投诉,也可以向监察部门检举,还可以向同级或者上一级的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如果情况属实,情节严重的,法官可能会被免职,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第六条人民法院监察工作应当坚持依靠群众,监察部门建立举报制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人民法院及其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权向监察部门提出控告或者检举。《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