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法属人原则亦称国籍原则。是解决刑法空间效力的原则之一。依此原则,凡本国人犯罪,不论犯罪行为发生在本国内还是本国外,也不论被害人是否本国人,一律适用本国刑法。而对任何情况下的外国人犯罪,则一概不适用本国刑法。属人原则的缺陷在于,完全以犯罪人的国籍作为能否适用本国刑法的标准,不利于充分维护国家主权和惩治犯罪,故各国采用这一原则时多加以限制。 刑法中的“属人原则”,是一国根据自己的属人管辖权来决定本国刑法适用范围的标准。根据这个原则,国家对本国公民在任何地方实施的犯罪都具有管辖权,即一国公民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应该适用犯罪人所属国的刑法。 刑法数罪并罚原则 刑法数罪并罚原则有: 1、吸收原则,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 2、合并原则,将数罪分别判刑后合并执行,如先减后并原则; 3、限制加重原则,对所犯数罪,依最重犯罪的刑罚加重处罚,或者在总和刑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并规定不得超过一定的期限。 刑法比例原则 刑法“比例原则”对协调刑法的这两个机能起着重要的作用。即“法益保护机能”和“人权保障机能”两个机能,而“人权保障机能”优先于“法益保护机能”。“比例原则”包括手段的妥当性、必要性和相称性。妥当性,是说采取的措施可以实现追求的目的;必要性,是说除了这个措施,没有其他适当的措施能给关系人或公众造成更少的损害,即采取的措施是损害最小的;相称性,是说采取的必要措施和追求的结果之间是成比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 【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