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偿的意思:指从购买方、被服务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无偿是指没有代价的;没有报酬的。无偿体现了一种公德心、公益心。 无偿法律行为 指一方单纯获得某种利益而无须支付任何经济代价的行为,即无偿法律行为中,不存在“对价关系”。如赠与行为、借用行为、无息借贷行为、无偿保管行为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