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医保参保多久可以使用 |
释义 | 一般要在6个月之后 职工医疗保险又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城镇在职职工享受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 职工医保一般要入6个月之后才可以报销。但如果是普通的门诊,缴费的次月起就可以生效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当月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后,次月医疗保险生效,可以申请医保报销。 以职工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和以居民身份中途参保的特殊人群(新生儿除外)缴费成功后,从缴费到账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个人账户待遇除外)。参保人或其单位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自停止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劳动者患病后治疗的同,可以报销相关费用 有两种参保方式,一是作为在职职工跟着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二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参加职工医保。 据了解,缴纳职工医保后不是马上就可以享受相关待遇的,各地具体规定不一样,比如,有些地区新参保的职工,在参保的次月起可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有些地区则需要新参保的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才能正常享受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方面,各地规定也是不一样的,比如有些地区规定,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需要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从第7个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些地区规定,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从参保缴费到账当月起算,设置3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在待遇享受等待期内,按规定划拨个人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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