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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仲裁失败还能重新申请吗
释义
    可以。当事人如果对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话,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或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该裁决等途径来寻求救济。但如果仲裁申请被驳回的,如果以同样的理由再次申请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一、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6、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如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7、按照规定,仲裁机构是不应该向劳资双方收取办案经费的。而且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后,仲裁机构审理之前会先对劳资双方进行调解,如果双方接受调解,仲裁机构会制作调解书。
    二、承揽合同纠纷如何仲裁
    第一步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仲裁申请书应载明当事人本身的情况、仲裁的请求与根据。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可由3名仲裁员或1名仲裁员组成,由1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推举。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时,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推选一名仲裁员。
    第三步开庭与裁决。仲裁应当开庭进行,但当事人可以协议不开庭,由仲裁庭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等材料作出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以后,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裁决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外,在作出裁决前,根据当事人的自愿,可以由仲裁机构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和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时,再由仲裁庭及时进行仲裁。
    三、仲裁一直不出结果去哪里投诉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看出在我国因大部分情况下劳务纠纷都会选择通过仲裁来进行解决,但是当仲裁机构迟迟不给出仲裁结果的时候,当事人也是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的。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被诉人,指仲裁申请书中被要求履行特定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权利主要有:(1)申诉人有提请仲裁,改变申请和撤销申请的权利,被诉人有承认申请、反驳申请和提出反诉的权利;(2)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3)选定或请求仲裁机关指定仲裁员;(4)申请不公开审理;(5)申请仲裁员回避;(6)申请仲裁保全;(7)申请执行。义务主要有:(1)按时出庭;(2)遵守仲裁秩序;(3)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4)交纳仲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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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1:2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