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要根据解除合同的理由来确定。 用人单位单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履行如下程序: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法》第29条规定了以下情形单位不得解除合同“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⑵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⑶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些情形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这是为了保证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不受侵害。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按照1987卫生部《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等法规来处理。 此外,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工作,企业需要经济性裁减人员均要受一定的限制,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很多情形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并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法规给予补偿方可解除合同。 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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