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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特别重大损失的标准是多少
释义
    一、特别重大损失的标准是多少
    1、特别重大损失的标准如下: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发生损失有什么处罚
    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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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