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由失业保险费缴费期限决定,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不满一年得,不能领取。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纳);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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