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不退应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
释义 | 房管局。 首先,我们买房的时候,交了定金之后,是会签订一份房屋预售合同的,房屋预售合同中是有相关的条款的,而且该条款必须符合相关法律的条文规定的,一般上面都会明确写明,如果是买房的原因是不会退给你的,如果是卖方的缘故是需要双倍退回定金的,这点我们需要明白。 当如果是我们个人原因导致的,我们其实是无法投诉对方的,房屋预售合同中已经注明了,此时,我们只能找房地产商进行协商退回,对方也不一定必须退回的,我们需要找到正当的理由,例如:我们贷款批示不下来,这种外在的原因,一般房地产商也会依照实际情况,选择全额退钱或者部分退钱的。 如果是卖方也就是房地产商导致的话,我们都是能够拿着房屋预售合同直接找对方,要求对方履行上面的合同条款进行退钱的,这个合同看似不是很重要,但却在关键时刻是非常有用的,一般房地产商只能依照合同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且是双倍退钱,我们需要先自己去找房地产商。当然,我们能要到自己的定金就差不多了,双倍基本上也是很难实现的。 如果我们个人找房地产商退回定金无果的话,我们都是能够走法律途径的,一般能够首先向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报案解决,这个其实很简单,也就是找派出所反应这个问题,其实部门我们找了不一定有效果,派出所一般会介入进行调查的,确保房地产商不会跑路,从而要求房地产商退还定金 除了找派出所处理之外,其实我们都是能够找政府机构的,因为房地产商开发这块土地是政府机构批示的,而我们交了定金后,房地产商无法和我们继续签订购房合同的话,那么责任是在于房地产商的,有可能房地产商本身也是有问题的,相关政府机构也会介入此事,会还大家一个公道的。 最后,实在不行的话,我们能够直接选择法庭上诉,让人民法院介入,要求房地产商上庭,之后让人民法院判处房地产商归还定金,这个我们无需担心费用,因为房地产商如果败诉的话,费用是他们出的,这点我们都是需要知道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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