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是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它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行政 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其相关的民事关系。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方式》第四条 工法分为企业级、省(部)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企业级工法由建筑游羡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根据工程特点开发,通过工程实际应用,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省(部)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以下简称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公布。国家级工法由企神早拍业自愿申报,经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推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审和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