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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
释义
    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范本:答辩人否认是实际借款人,被告错误列名。被告无证据证明与借款有关,不是借款人。被告所述不符合事实,即使有借款也不属夫妻共同债务,不需承担还款责任。被告请求法院查明事实,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郑某,女,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____县____镇____村程庄村36号。
    委托人:庞____,____邦律师事务所
    被答辩人:周____,男,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____县____镇________街。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答辩人现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不是本案实际借款人,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本案被告属于错误。
    被答辩人所提交的书面欠据借款人处并无答辩人署名,被答辩人提也无证据证明答辩人系该笔款项的实际借款人,故该笔欠款与答辩人无关,答辩人不是借款人。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本案被告属于错误,被答辩人无权请求答辩人还款,应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一切诉讼请求。
    二、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不符,即使程某曾向被答辩人借款,该笔欠款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答辩人不必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收到贵院送来的相应诉讼材料之前,答辩人并不知晓该笔借款的发生,被答辩人主张的欠款数额达80万元,对于如此巨大的一笔款项被答辩人却从未见过;答辩人自始至终未曾听说过该笔借款,也未与程某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被答辩人也并无证据证明该笔借款被用于答辩人共同经营或其收入被用于共同生活,故该笔欠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答辩人不必承担任何还款责任,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主张还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其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该笔欠款不属于共同债务,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主张还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法院查明本案事实,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
    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语
    答辩人在本案中明确指出自己并非实际借款人,被答辩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答辩人与该笔借款有关。同时,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不符,答辩人从未见过如此巨额款项,也未与程某形成共同债务。因此,答辩人请求法院查明事实,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的,人民法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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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1:4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