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登记费(市房管局收取)。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2、交易服务费(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住宅6元/㎡、非住宅11元/㎡;3、测绘费(市精益测绘公司收取)。住宅1.36元/㎡、非住宅2.40元/㎡。4、税收(由市地税局收取)。房屋价格和纳税税率由市地税局核定征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