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经营不再分装的原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委托代销种子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2、种子经营人员应当具备种子鉴别和使用的基本技术知识,并经种子管理机构考核合格; 3、有必要的种子保管和贮藏条件。 4、经营不再分装的原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委托代销种子的,应当到所在地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备案,领取种子经营备案书。经营备案书应当放置在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 5、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经营档案,并将经营的品种、数量等报当地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备案。种子经营档案的格式由省种子管理机构制定种子生产者与种子经营者之间或者种子经营者之间经销每批种子,购销双方应当按照规定取样、封存。封存样品保存到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之后才能处理。 一、销售伪劣种子罪怎样量刑 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的量刑: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伪劣种子罪指的是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种子,或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种子冒充合格的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二、种子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如下: 1、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或者因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标注的内容不真实,遭受损失的,种子使用者可以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要求赔偿。赔偿额包括购种价款、可得利益损失和其他损失; 2、属于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3、属于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责任的,种子生产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出售种子的经营者追偿。 |